| 在2002年1月16日召开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人事部副部长戴光前宣读了《人事部、水利部关于表彰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隆重表彰一批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决定》中说,1998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水利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水资源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国水利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各项水利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决定》指出,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人事部、水利部决定,授予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等80个单位“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长富等14名同志“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刘永生等186名同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名单另发)。被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创造新的业绩。
《决定》号召全国水利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向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学习,学习他们忠于党和人民、献身水利事业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挑重担、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
《决定》要求,全国水利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各项水利工作,促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振奋精神,立足本职,开拓进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