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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办发(1999)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解放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水文事业得到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全省已建成水文(位)站85处,雨量站629处,水质监测站54处,形成了布局合理、项目齐全的水文勘测、水资源水质监测、水文情报预报网络,为水利、电力、能源、交通、城市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尤其是在防汛抢险斗争中,广大水文职工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密切监视江河水情变化,及时准确测报、预报洪水情况,为各级政府正确指挥抗洪抢险提供科学依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应当看到,同兄弟省区相比,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我省水文事业的发展还是相对滞后的。水文测验设施老化,信息采集和传输手段落后,基层水文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仍然很差,严重影响着水文工作的正常开展。 水文工作既是整个水利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搞好水文工作,既是水利建设和防洪抢险的需要,也是确保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新时期我省水文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应当是: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现“站网优化、分级管理、技术先进、精兵高效、站队结合、全面服务”的要求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水文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学进步,提高测报水平,完善社会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水文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通过全省的水文测报网络,高水平、高质量地做好水文资料的采集、传输、处理、分析和整编工作,这是整个水文工作的基础。 第二,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认真搞好各种水文服务工作,为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准确、翔实的水文资料和分析依据,确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三,抓好水资源评价和水环境监测工作,特别要加大对突发性、危害性较大的水污染事件的监测检查力度,定期发布水质监测情况通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是搞好水文工作的基础,必须安全可靠,并且要有适当的超前性。一是要调整充实现实有水文站网,更新改造测验设备,逐步建成布局合理、项目齐全的水文站网,二是加强水文信息通讯系统建设,提高水文信息传输的可靠性和时效性。三是做好省属水文站(点)和勘测队基地建设,实行站队结合,积极开展巡测作业。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全面提高我省水文基础设施的正规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水平。努力做到水文站的建设标准不低于相应堤防设防标准,使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上的控制性水文站达到可以施测百年一遇洪水标准,国家级重要水文站达到可以施测50年一遇洪水标准,其它水文站达到可以施测30年一遇洪水标准。所有报汛水文站达到在30分钟内能将重要水情信息传递至有关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重点用户。
三、全面推进水文科技进步 全面推进科技进步,努力提高水文工作的科技含量,是提高水文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为此,务必切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水文测验设施、设备,改进测验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水文测验工作自动化;二是充分运用微波、卫星、计算机网络等先进的通信技术,实现水文信息传输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快研制开发实时水情信息处理系统、洪水预报系统、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和洪水预警系统,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增长预见期;四是大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搞好水文资料整理、存储、检索、服务等技术开发工作;五是抓好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的培训和深造培养、加快科技知识储备和更新,适应水文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四、依法保护水文设施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和《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以及省政府《关于保护水文测报设施设备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依法切实加强水文设施保护工作,要严格保护水文测站的测验河道、测验设施、防汛水情通信设施、标志、场地、道路、照明设备和规定的保护范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侵占、毁坏和擅自移动。水文测报设施、专用道路、测验作业场、管理站房院落等占地,由所在地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按规定确权发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搬迁水文测站或设施的,要事先与水文部门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搬迁方案,其搬迁与新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应达到水文技术标准要求。要教育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水文工程设施安全,及时查处破坏水文工程设施设备案件,制止违法行为,确保设施安全。
五、切实加强对水文工作的领导 水文工作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各级政府都要对水文工作给予必要的重视,依据全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大力支持水文事业的发展。各级主管领导同志要经常过问水文工作,及时了解各级水文部门和基层水文站点的工作和运转情况,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 要协调各级有关部门明确责任,搞好服务,共同支持水文事业的发展。省计委要把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保证落实。省财政厅要把水文设施的岁修、水质监测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需要;以后还应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对水文事业的投入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水利建设规划、防洪建设规划和新建、扩建、加固水利工程计划时,应当根据水文规划的总体要求,将水文站网建设和水文设施更新改造相应列入建设计划,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水文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各级邮电部门要认真执行邮电部和省邮电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对水文部门各个站(点)的报汛电话免收程控电话改制集资费和邮电业务附加费,对水情电报电话费实行先发报后结算,积极配合水文部门做好雨情、水情的传递工作。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安排好水文防汛电台、无线电通讯网的使用频率,保障水文防汛通讯的畅通。其它各有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的业务分 工,主动搞好服务,大力支持水文部门搞好工作。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是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文行业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对水文设施的维修和养护,保证良好运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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