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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办发[2000]20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ΟΟΟ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水利厅 (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水文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长期以来,全省各级水文部门认真做好水文水资源测报工作,积累了宝贵的水文资料,为防汛调度决策、水资源管理和城乡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特别是1995年全省水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各地水文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但是,水文工作还存在管理薄弱、设施老化、技术手段落后、测验环境恶化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水文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水文部门行业管理职能 水文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各级水文部门要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加强水文行业管理。省水文勘测局要加强对各地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建设的管理,强化水文业务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不断提高水文测报工作质量,实现水文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国家基本水文站和各级水文部门指定的专用水文站的水文资料,均应按规定整编并报送省水文勘测局。各地因水情变化,确需对国家重要水文站和其它基本水文站的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进行调整的,由省水文勘测局统一审核,报省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公布。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支持水文部门在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开展江河湖库水量水质监测工作。凡在我省进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要依据有关规定取得资质认证。各级水文部门对水文资料和水文计算成果,要严格把关,确保准确可靠。凡未经水文部门审定的水文资料,不得作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水利执法和水事纠纷裁决的依据。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水文站网的规划工作,科学合理地调整站网设置,一方面要避免水文站网重复建设,另一方面要按照需要发展水文站网。国家基本水文站网中重要测站的迁移、改级、撤销,应按规定报水利部批准;其它基本站的迁移、改、撤销,应报省水文勘测局审核后报省水利厅批准。因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管理需要增加专用水文测站或在基本水文站中增加专用观测项目的,由水文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加强水文现代化建设步伐 省水文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水文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抓紧制订全省水文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及2010年发展目标。对少量基本设施破旧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水文站,有关市、县要抓紧进行改造。力争在2005年前,53个省级重要水文站和18个国家重要水文站的水文测报设施完成技术改造,跨入全国先进行列;在2010年前,国家基本水文站网中其它水文测站和全部雨量站完成技术改造。 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快建设和完善各类水文站网,积极扩展水文测报和服务的内涵。凡新建、重建、迁建和改造各类水文站或水文设施,都要严格按照水利部《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快推广现代化水文新技术,普及应用发达国家90年代的水文先进技术,改善水文测报手段,提高水文测报的质量和时效。加快建设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服务一体化的水文信息服务系统。要重视水文队伍建设,加强水文职工的培训,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水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依法加强对水文测报设施的保护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水文站测报设施(包括标志、站房、场地、道路、测验河段和通信设施等)的管理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水文站的测报设施。在水文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各种危害水文测验作业或资料的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水文设施保护作为水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破坏水文设施的违法行为。 各类工程建设确需搬迁水文站、水文设施的,均应事先征得水文部门同意,议定解决办法,按规定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对水文站和水文设施的测报功能造成不利影响的,生产和建设单位要给予恢复。
四、进一步完善水文投入机制 各地要尽可能增加水文事业费,建立稳定、多渠道的水文投入机制,确保水文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水利基本建设经费要安排一部分用于水文基础设施建设,省级水利基本建设经费的安排比例应不低于4%。各级收取的水资源费要安排一部分用于水文水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各地在实施流域性和区域性水利规划时,应将水文站网、水文设施、水文信息网络等建设和改造列入相应的建设计划,其前期工作要与有关的水利工程同步进行,以工程建设带动水文的发展。
五、切实加强对水文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水文工作,将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巩固和完善“行业领导、分级管理”的水文改革管理体制,认真解决本地水文工作和水文职工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当地水文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水文队伍建设,规范市级水文机构的名称与规格。各级水文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城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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