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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省级地下水保护行动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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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水利部召开部长办公会议, 专题研究河南省地下水保护工作。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带队,省水利厅副厅长薛显林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吕德彬副省长介绍了河南水利工作在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就该省水资源短缺和加强地下水保护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进行了论述。省水利厅副厅长薛显林全面汇报了河南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及9个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就河南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 根据河南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实际状况及存在问题,近期以新乡、鹤壁、安阳、濮阳、焦作、济源、许昌、商丘8市作为保护行动的实施区。通过理顺体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能力建设等非工程措施,以及补源工程、替代水源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节水工程、污水回用工程、地下水监测预警系统工程的建设,每年新增可利用水量10.3亿立方米,减少地下水开采量8.6亿立方米,争取到2010年,基本实现实施区地下水的采补平衡及主要漏斗区地下水水位回升3-4米的治理目标,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该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共包括工程、非工程措施62项,总投资30.24亿元,其中水利方面的投资15.02亿元,到2010年全部完成。水利部认为,河南省地下水保护非常具有典型性,并且河南省政府高度重视,在地下水保护工作中做了大量扎实的基础工作,具备作为试点的条件。一是该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地下水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全省机井数量超过100万眼,占全国近1/3;年地下水开采量超过100亿立方米,占全国地下水开采量的1/8;超采区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超采区面积大。二是在该省抓地下水保护行动试点可以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相衔接,使南水北调工程和生态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在河南开展试点工作,有得力的组织保证。四是河南省提出的《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总体思路可行,治理目标基本可操作,论证措施系统,达到了审查批复的要求。《行动计划》通过专家审查后,报水利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批复。《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措施特别是工程措施,是超采区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河南省抓紧组织论证,尽快完成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早日启动地下水保护行动工作。 吕德彬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对水利部对河南工作,特别是水利工作的一贯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一定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地下水保护行动的领导,按照会议提出的建议抓紧修改报告,待专家审查后,报水利部批复。并积极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争取早日启动、实施地下水保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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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乐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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