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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水文站网普查表3和表5部分内容修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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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几次的修改中,对表3和表5的信息记录方式和传输方式没有进行修改。一是为了尽量避免增加大家的修改量,二是考虑到雨量站大多为委托站,传输方式一般较简单,而表5中关于其他部门的信息,很多单位认为调查有困难。基于这些原因,没有提出有关这方面内容的进一步修改意见。
最近,一些单位多次提出,随着国家防汛指挥系统以及其他自动测报系统的实施,很多独立雨量站的信息传输也实现了不同方式的自动传输,希望反映;一些单位对其他部门的调查比较充分,也希望对信息采集和传输方式进行反映;应使相关表结构保持一致。
经综合考虑后,现决定采纳上述意见,对表3的信息传输部分和表5的信息记录与信息传输部分,仿照表1进行修改。
现在,各地的调查表格填写工作正陆续收尾和即将进入流域会审阶段,请各单位抓紧对表3和表5的表结构做最后的修改。
向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致意。
附件:表3和表5部分内容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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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和表5部分内容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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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魏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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