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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水文行业十件大事
 
2006-1-23
来源:本网
 

  1、水利部召开部务会,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并报请国务院审议。陕西、河南相继出台《水文条例》。
  2、水利部出台《水文现代化建设指导意见》,全面阐述水文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明确水文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任务。
  3、水利部召开全国水文工作会议。水利部鄂竟平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4、《全国水文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完成。《中央直属水文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一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发改委批复。"十一五"水文水资源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
  5、珠江、淮河、辽河、汉江、渭河等江河汛期发生洪水或大洪水,水文职工及时测报,滚动预报,为防汛工作再立新功。
  6、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水利部水文局,松辽委水文局、水保局,黑龙江、吉林水文局周密部署,加强水量水质测报分析,及时滚动预测预报,为从容应对松花江水质污染事件做出了突出贡献。
  7、水利部颁布《全国水情管理办法》,规范全国水情工作。《水情信息编码标准》SL330-2005颁布实施,将于2006年3月全面施行。
  8、《水文设施工程概预算定额》、《水文业务经费定额标准》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
  9、7月1日,长江流域118个中央报汛站全部实现自动化报汛,标志着长江水文现代化建设翻开全新一页。
  10、水利部水文局、部精神文明办联合评选并表彰全国水文系统100个文明水文站;新疆吴贵武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四川张宇仙(女)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国家人事部、水利部联合授予水利部水文局水情处、长委水文局以及河北、黑龙江、河南、广东、重庆、青海等省市水文局8个单位(部门)"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陆苏、罗喜成、王忠华、胡雪霜(女)、周亚诗、余冬、吴富安、钟宏联8名水文职工"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责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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