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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地下水水资源及可采量现状分析
 
2006-3-21
来源:本网
 

  本站讯 (通讯员 尹俊岭)随着工农业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衡水市地下水大量开采,造成地下水资源及可采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深层地下水,由于强烈的开采,水位大幅度下降,浅、深层水头差加大,漏斗中心埋深及漏斗面积在不断增加和扩大,咸水向深层地下水的运移速度相对加快。进入八十年代,本市部分县市区的浅层地下水得到大量的开采,浅层地下水资源量及可开采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对地下水资源及可采量做出客观的分析评价,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浅层地下水资源及可采量分析
  1984年全国曾开展了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有关部门对我市的水资源及开采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与评价。本次工作的开展为全市的水利发展及工农业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进入20世纪90年代至今,工农业的高速发展,人口的增加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地下水的开采也在逐年递增。用水量的大量增加,导致了浅层地下水开采量的进一步增大,补给条件也发生了较大程度的变化。
  利用近期的水文观测及地质资料对水文地质参数进行分析确定,用水均衡及代表年方法对本市现状条件下的水资源量及可采量进行分析、评价,通过分析计算的结果来看,全市资源量1994年成果为5.83亿m3,现状分析成果为5.71亿m3,减少2.1%,桃城区、安平县水资源量减少较多。全市1994年成果可采量为4.91亿m3,现状分析成果为4.00亿m3,减少18.5%。从各县市区来看,除深州、武强、阜城所有增加外,其他县市可采量相对减少。

  二、深层地下水限采量分析
  由于深层地下水为承压水,当地没有补给条件,可视为不可再生的资源,进入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水利用的增长值(包括工业用水、城镇及农村生活用水)多为深层地下水,这就使有限的深层地下水源更为宝贵。
  根据衡水市开采现状及水文地质条件,按水均衡的原理,可计算其深层地下水可采量,即把深层淡水的补给作为可采量(限采量),其补给项主要包括侧向流入流出量及及越流补给水量。通过校核计算,全市现状条件下深层淡水限采量为2.43亿m3,市区北部的安平、饶阳、深州地层属中弱水层,岩性颗粒较粗,易于越流补给,限采量较大,限采模数在3.0~3.5之间。市区中部的桃城区、武邑等县市,处于漏斗中心,夺取侧向量较多,具深浅水位差大,越流补给也相对大些,限采模数在2.4~4.2之间,市区东部的故城、景县、阜城区域,因处于冀枣衡漏斗和德沧漏斗的分水岭地带,侧向流出较多,故城、景县等地属中弱透水层,深浅层水力联系较差,限采量较小,限采模数在1.4~2.4之间。(衡水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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