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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在安徽合肥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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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质检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举办的《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岩土工程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宣贯会,于2006年10月15日~17日在安徽合肥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单位有全国水文仪器产品的行业主管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有河南省技术监督局,有全国各有关水文仪器、岩土工程仪器产品已获证以及即将申证的生产企业,以及水文及岩土工程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机构等共37家单位近50名代表。
作为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政策法规性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颁的该两项《实施细则》是依据国务院2005年9月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2006年年初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在原2002年3月版的《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行重新修订,并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于2006年5月10日批准发布,2006年7月20日正式实施。
本次两个《实施细则》宣贯会议上,代表认真学习了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最新政策及相关文件,会议安排详细讲解了国家产品技术法规的两个《实施细则》中,关于当前我国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意义、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申证企业生产条件实地核查办法等,会议除了采取课堂教学式的讲解外,还在会上会下及时安排组织了一定的学习交流互动,详细解答了与会企业代表所提出来的关于申请过程、未来实地核查以及产品抽样、地方监督抽查等过程中所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本次细则宣贯会,基本上由审查部派员进行专题主讲,并按照将国家《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等,分成三个单元部分进行宣讲的计划与方式来展开,当然在宣贯学习中,还适当援引了近两年来本行业内外有关企业申请国家许可证方面的许多实际案例,因此会议取得了十分生动的效果和良好的影响。
经过二天的认真学习宣贯,与会代表认为本次会议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科学合理、循序渐进、基本释疑的宣贯学习目的和要求,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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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王志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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