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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下水资源管理监测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国家发改委
 
2006-12-26
来源:《水文》2006(26) 增刊
 
  2006年11月9日,水利部水文局编制的《全国地下水资源管理监测工程项目建议书》经水利部上报国家发改委。该项目建设范围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建设范围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上海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平原区及河谷盆地区。主要是调整优化现状地下水监测站网布局,并重点增加南水北调受水区、大中城市、主要水源地、严重超采区的站网密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和应用服务系统。共建设地下水重点监测站7650个,其中新建2691个,改建4959个;建设1个国家地下水资源管理监测中心,7个流域管理监测中心,31个省级管理监测中心和142个地市监测信息站。为充分利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本项目地市信息站、省市中心、流域中心及国家中心均与现有"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的各中心(站)相结合,不再进行土建和网络建设,只增加必要的仪器、设备和相应的软件系统。传输系统建设从采集点(监测站)到地市信息站,采用GSM短信息(SMS)通讯方式和公用电话交换网(市区),从地市信息站至省市中心、流域中心及国家中心的信息传输系统,利用现有的防汛通信网络系统。本项目中的地下水水质化验分析可充分利用水利系统现有的水质分析实验室资源,不再进行建设。该工程总投资为55248万元,工期为3年。
  由水利部水文局开发的全国地下水信息查询与分析发布系统利用数据库对地下水历史监测数据和实时监测资料进行综合管理,与全国地下水数据库管理系统链接,能够实现基于GIS的地下水位动态查询、动态显示,对重点监测区域进行模拟、对比分析和预测预警。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基本模块的开发,初步实现了对北方六省(区)地下水监测信息的查询、显示等功能,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北方六省(区)地下水信息。
 

责编:杨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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