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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流域省界缓冲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将逐月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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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通讯员 马铁民)为贯彻落实《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及时掌握省界缓冲区水资源质量状况,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省界缓冲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资源【2006】131号)和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流域省界缓冲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从2006年11月起对松辽流域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19个省界缓冲区21个监测断面进行了水质监测和评价,为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今后将逐月公开发布《松辽流域省界缓冲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
松辽流域省界水质监测工作起始于2000年,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在松辽流域省界水体30个水质监测断面上开展了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工作,并将“松辽流域省界水体水环境质量状况”监测结果通报流域内四省区有关部门。开展省界水质监测工作,为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和保护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水质信息,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需要。
加强松辽流域省界缓冲区水质监测工作,是切实履行流域机构职责的需要,也是满足松辽流域省界缓冲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污染防治和水污染纠纷的协调以及重大水污染事故等监督管理的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偕社会的需要。切实做好省界缓冲区水质监测工作,将为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水质信息,为科研、规划、水资源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松辽流域进一步实施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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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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