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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监测规范》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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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8
来源:《水文》2006(26)增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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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是对原规范(SL/T183-96)的修订,主要内容有站网规划与设计、测验的技术要求与规定、资料整编的程序与规定、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新增了地下水类型区划分的级别、基本监测站的类别、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的用词和用语说明等内容,已由水利部颁布并于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它是规范、衡量地下水监测工作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该规范,使地下水监测工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全国水文行业地下水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06年11月6-10日,水利部水文局在西安市举办了《地下水监测规范》贯标及地下水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有关流域机构、南自所等单位从事地下水监测工作的业务骨干6 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按照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编制计划, 另由水利部水文局主持的《地下水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土壤墒情监测规范》、《水资源水量监测技术导则》已完成报批稿,上报水利部审批;《同位素水文技术应用指南》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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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杨桂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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