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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祚顶在水质监测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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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服务水平 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更可靠的技术支撑

水利部水文局副局长 林祚顶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同志们: 水质监测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大事。为了加强水质监测工作,我们组织召开了这次水质监测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是继2001年11月北京水质监测工作座谈会之后,召开的又一次监测工作座谈会。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总结交流"十五"以来水质监测工作情况,研究如何推进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求。下面谈几个问题: 一、"十五"工作回顾 "十五"以来,在部、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水质监测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实践水利治水新思路,在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和水质监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一)水质监测能力大大增强 1、规划及项目建议书编制等前期工作不断加强 为适应新形势对水质监测工作的新要求,围绕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针对水质监测存在监测站网、监测能力等问题,部水文局于"十五"期间,组织编制完成了各流域水质监测规划和全国水质监测规划。规划按照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以提升水质监测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目标,充分考虑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立足于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全方位服务。规划内容包括水质监测站网、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水质信息系统能力建设、水质技术标准化建设等。这是第一次对全国水质监测工作进行的较全面系统的规划。 按照部水文局的统一部署,各流域机构在规划的总体框架下,编制了本流域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2003年11月水利部批复了七大流域机构和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中心项目建议书。同时,根据水利基建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和批复文件的要求,2004年七大流域机构和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中心编制了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了各委和水科院的审查。2006年编制了《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十一五"一期项目建议书》并通过审查,上报有关部门。这些前期工作为加强能力建设奠定了基础。 2、监测站网、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 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十五"期间国家对流域机构监测中心(分中心)共安排基建投资11500万元。北京、上海、广东、辽宁、江苏等省、区、直辖市在不同层面上也加大了对水质监测的投入,由于加大了投入,进一步完善了站网,目前,地表水监测站点达4231个,已施测的省界监测站点达300多处,十五期间水利系统自动监测站建设固定式达27座,简易式达39座。 流域中心实验室的检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样交通工具等"硬件"也得到加强。据统计,新建改造实验室面积9500m2,新购的仪器设备415台套和交通工具33辆,在水质监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在"十五"引进了的ICP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质谱仪等多种大型分析仪器,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全国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调查中完成了水体中有毒有机物监测分析及底泥底质的测定等许多重大课题的水质分析任务。同时,各中心新购入的原子吸收、气相色谱、原子荧光、红外测油仪等监测分析仪器设备和用于现场监测的COD快速测定仪和多参数测定仪等水质现场监测仪器的相继投入使用,使流域中心及基层分中心水质监测的分析测试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新增水质监测项目的检测要求。 3、应急监测能力逐步提高 十五期间,七大流域监测中心都配置了移动监测车及监测设备。北京、江苏等部分省、直辖市也配置了移动监测车、移动监测船等设备。这些移动实验室的建设提高了流域处理省际及重大水污染事故的现场监测能力和处理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监测能力大大提高。 (二)水质监测行业管理不断加强 1、监测质量管理逐渐深化 控制分析质量、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环节。2003-2004年,部水文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进行了监测质量控制考核。这次考核方案设计立足于全面评价各类水质分析室监测质量的总体状况,了解监测人员对仪器和监测方法掌握的基本情况,推动有机物监测项目的开展。 2、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 标准是规范监测行为的尺子,以保证监测数据、评价结果的代表性、可靠性、可比性、系统性与科学性。十五期间,建立了标准体系表。同时按轻重缓急编制标准,到目前已颁布了90项标准,其中规程规范4项,分析方法31项,二级标准物质55项;正在编制的标准有15项。 3、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根据形势发展需求,本着当前与长远、普遍提高与重点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不同的学习对象和不同的培训内容,多形式、多渠道地实施不定期的培训,2004年我局组织举办了《水质自动监测技术及应急监测》、《水体细菌学检验》培训班,2006年我局组织举办援藏技术培训、大型仪器上岗培训及水质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建设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使参加人员的理论水平、检测操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三)水质监测服务全面开展 1、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逐步实施 水功能区监测是各级水环境监测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责。考虑到水资源保护的工作重点之一将是围绕水功能区管理开展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各级水环境监测中心都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实地勘踏等准备工作,各流域根据实际情况也相继确定了流域重点水功能区监测站点,统一了监测技术要求,开展重点功能区水质监测(全国已开展监测的水功能区有3000多个)。目前辽宁、河北、安徽、江苏、湖北、湖南等二十五个省区和七个流域机构实施了水功能区监测,并定期编制了"重要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部分流域及省区还在水资源质量年报中尝试对部分重要水功能区根据区划水质目标进行了达标评价与分析。通过开展水功能区监测评价工作,为流域水功能区管理与保护,客观、真实评价流域各类水体的水资源状况奠定良好基础。 省界水体监测也是功能区管理的重点,"十五"期间部水文局组织各流域机构对省界水体监测站点进行了规划与建设。为规范省界站点设置技术要求,部水文局与部水资源司共同组织制定了《省界水体水质站设置导则》(试行),以部办资源函[2006]406号文下发试行。目前,已施测的省界监测站点达300多处。通过加强省界水体监测,现基本掌握了全国主要河流省界水体的水质状况,为省界缓冲区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 2、敏感区域的水质监测得到加强 敏感区域水资源监督管理,是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关键所在。为认真做好敏感区域监督性监测,为流域水资源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各流域都结合各自情况开展工作。长江流域中心、长江委水文局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三峡水环境监测中心,对三峡水库135米蓄水前后水质变化进行了全程监控,并在三峡库区首次发现了水华现象。2006年,又在135米蓄水监测的基础上,完成了三峡水库156米蓄水期水质监测。为掌握156米蓄水期间库区干支流的水质变化情况,及时为水质保护与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长江、淮河都十分重视"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及沿线的水质监测工作,长江委水文局对丹江口库区水质监测站网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先后在库区(包括库区支流)及取水口附近增加了11个水质监测断面,增加了总氮、总磷等监测项目。淮河流域中心从2002年开始每月对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共26个水质断面进行监测,定期为国务院南水北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水利部等有关部门提供《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水体质量状况通报》,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水质保护中发挥了作用。为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掌握这些区域的情况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监督性监测不断深化 入河排污口监测是监督性监测的重点,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利用"长江水环监2000"监测船定期对长江干流与主要支流入江口、重点排污口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和专项调查研究工作。2005年监测船航行巡测天数达120天。为了解国家确定的重点治理流域排污总量控制目标的完成情况,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组织流域内有关省区,每年对淮河流域900多个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提交淮河入河排污口年度监测报告,为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水质监测信息。2003年,天然来水特枯,污染趋势加重,黄河下游断流形势严峻,饮水安全也难以保障。黄委根据上级授权,依法首次向沿黄四省政府印发了"2003年旱情紧急情况下黄河龙门以下河段入河污染物总量限排意见",对各支流入黄口、入黄排污口、省界等重要断面提出了浓度及总量控制指标,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监督"限排意见"实施情况,要求有关监测部门对各控制断面实施监督性监测。黄委所属的流域监测中心、黄河三门峡、山东监测中心改变常规监测模式,围绕限排工作对辖区干流、支流、直接入黄排污口等二十多个断面实施旬测和调查性监测,为"限排意见"的顺利实施和水污染控制的效果评价提供了充足、可靠的水质信息,为流域机构及时通报信息提供了支持,有力地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4、水资源调度水质监测全面开展 当前保证调水水质安全,已成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监测任务十分繁重,需要提供大量的水量、水质信息,这对监测站点密度、监测频次的要求大大提高。通过努力目前已逐步形成了"常规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定点监测与机动巡测相结合、定时监测与实时监测相结合"的多元化监测方式,在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中发挥了显著作用。 为确保黄河水量调度和引黄济津调水水质安全,在调水期间,黄委直属的各监测机构对所属的水量调度水质控制断面实行旬测,并结合来水对水质类别实行预估。同时,利用潼关和花园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密切关注水质变化,使用移动监测车对龙门以下的重点污染源和一些敏感河段及时组织实施了应急监测和监督检查。以第七次引黄济津为例,2002年10月底,位山闸开始向天津供水。在黄河来水严重偏枯的情况下,一些不法企业大量排污,使黄河干流龙门以下河段入河排污总量严重超出河流的承载能力。花园口自动监测站实时有效的监视了水质的变化,12月14日花园口断面水质明显恶化,自动监测站及时发出警报。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立即派出调查组,对各排污支流和入河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与监测,黄委及时向陕西、山西、河南、山东四省发出了通报,与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加大了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的力度。在引水水质不能保证用水安全的情况下,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报请黄委会和国家防总同意,及时中止了调水。整个过程中,为上级管理与决策部门提供了大量的水质信息,为引黄济津科学调度提供了可靠依据。 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在2002年底~2003年初南四湖生态补水的水质监测中,移动实验室充分发挥连续、准确、快速监测水质的优势,连续监测40天,为各管理部门提供了大量的监测数据,社会和环境效益十分明显。 5、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监测进一步强化 近几年发生了多起重大水污染事故。2003年黄河兰州段先后发生了4.22、5.18、6.10三起石油类污染事件,黄河潼关段受渭河污水影响导致水体变黑发臭;小浪底库区出现大面积的绿色悬浮物存在(绿藻),造成浮游生物大量繁殖,导致藻类繁殖异常,呈富营养状态。2004年6月,黄河内蒙古河段发生乌梁素海退水污染事件,造成黄河干流大面积鱼类死亡和呼和浩特、包头饮用水源污染。水质的急剧恶化,严重影响了黄河水调的供水安全,在这些突发事件中,各监测机构均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事件展开调查、监测,为上级领导和地方部门提供及时信息,最大限度降低了水污染危害,减少了水污染危害所产生的损失。2004年3月1日长江流域沱江上游突发氨氮污染事故,长江流域中心、流域水文局、陕西、四川水文局都进行了全面及时的调查、监测,并编制了分析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对有效控制污染损失发挥了很好作用,对稳定事故下游沿线广大民众生活秩序,避免恐慌混乱作出了贡献。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发生爆炸事故,爆炸造成泄漏的化工原料随同消防废水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水污染。这次水污染事件以其影响程度高、影响范围广、影响时间长等特点,引起了各方广泛的关注。松辽流域和黑龙江、吉林等省水文、水保部门加强了监测,分析了污染物总量,对污染团运移进行了准确及时的分析预测,为上级和相关部门了解松花江下游的水质污染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大大减轻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6、抗旱水质监测逐步推进 近年来,旱情情势非常严峻,水量的短缺使得水质问题突显出来,为加强旱情信息的报送、管理和应用,国家防办和我局已于2005年4月15日联合颁发了《关于做好旱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旱[2005]11号)文件,对旱情信息的种类、旱情报送制度、旱情信息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自2005年5月开始向部水文局报送重点干旱缺水城市供水水源及水质污染严重河流的重要水质断面的水质信息。 2006年,重庆市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由于干旱,水体水量大幅度减少,重庆连续出现死鱼、水质突变等水污染事件,在旱情严重的8月,重庆水文局对2006年8月30日长寿湖上游死鱼污染库区水源事件、8月31日迎龙水库上游来水水质突变进行应急监测和并提出应对措施,最大程度确保百姓饮水不受影响。同时,对水库因水量减少导致水浑浊度升高、水体含氧量减少等水质恶化现象提出应对措施,编制印发了《农村分散式饮水应急处理方法小知识》,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确保区县城镇水源不受水量减少而影响供水安全和农村饮水安全。 7、有机污染物调查监测开始启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指示精神,配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全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建设部、卫生部于2006年1月至8月间对50万以上人口的大中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30万以上的单一饮用水源地,部分重要地下水水源地以及部分水厂地表水取水口水源水的有机污染物进行了调查。 本次调查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52个饮用水水源地,每个水源地设3个采样点,分别采集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样品,对21项挥发性有机物和26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调查评价。为做好此次调查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建设部和卫生部建立了协调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工作组。技术工作组由水利部水文局牵头,建设部、水利部和卫生部推荐专家参加。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按照《水质采样技术细则》要求,于2006年4月底至5月底完成了样品的采集、输送工作。水利部、建设部和卫生部指定实验室按照《实验室分析检测和质量控制技术细则》规定,对样品进行了分析检测。通过分析评价得出了水源地有机污染物超标率和超标水源地供水人口。此项成果已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全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得以应用。 (四)水资源质量分析预测及信息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1、水资源质量分析研究和预测工作逐渐开展 我局组织安徽、广东等省和淮河等流域机构开展了水资源质量分析预测研究工作,其中有关监测频次等成果对于修订水质监测规范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04年7月,淮河流域出现了一次洪水过程,支流颍河、涡河各闸相继开闸泄洪,闸上关蓄的高浓度受污染水大量排入淮河干流,使得淮河干流的水质产生剧烈变化,流域中心及有关省区对水污染进行了跟踪监测和预测分析,将有关成果报告给防汛调度污染联防等指挥部门,对减少水污染造成的供水和下游养殖等损失起到了重要作用。 2、水质信息系统建设显著加强 这几年在信息系统建设上抓了几项工作。首先是标准化建设,颁布了《水质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规定》(SL325--2005)标准;其次组织开发了《水资源质量信息管理与分析评价系统》,并作为水资源质量信息管理与共享服务体系建设的初步成果,下文要求在全国试运行;第三举办了技术培训班,培训骨干人员。 3、公众信息提供不断推进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省际间水事纠纷也时有发生,为此,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水资源的质量状况。为此,我们每年组织编制《中国水资源公报》(水质部分)、《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水质部分)、《全国水资源质量年报》、《全国重要省界水体水质月报》等综合评价分析成果,向各有关部门报告我国地表水资源的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同时,为加强重要省界水体的水量水质监测,及时向社会各界报告重要省界水体的水资源质量状况,组织开发了"全国重要省界断面水资源质量信息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全国省界断面水资源质量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跨流域调水、生态环境用水、供水安全、水资源综合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都具有重要作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及水生态管理的重要的科学依据。 二、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 目前水污染越来越严重。2006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约达725亿t。其中工业废水占2/3,生活污水占1/3。在80年代初期,我国的水污染主要集中在局部河流,按当时的水质评价标准,在评价的89395km河长中,污染河长为18506km,而2000年评价的114043km河长中,污染河长已达47026km,不但城市河段污染严重,其它河段以及中小河流污染也相当严重,说明我国水污染的范围和程度仍在不断扩大。全国总磷和总氮趋势分析成果表明水库湖泊水体的营养水平处于升高态势,富营养化程度加重。根据对平原区425处代表性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井1980~2000年水质变化的分析,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水质呈明显恶化趋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工作。从十六大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05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6年公布施行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水资源保护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责任也越来越大。 水质监测是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基础。从目前的情况来讲,水质监测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建成以各类水质站为基础各级水质监测中心为核心的水质监测网络体系,能基本满足掌握大江大河面上基本情况的需要。 但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时期的水利工作都对水质监测提出了更高、更新、更具体的要求,应该看到我们在水质监测工作方面的科技手段、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监测站点及监测频次不足。一些环境敏感地区水污染严重,要合理调度、控制、管理水资源,迫切需要提供大量的水量、水质信息,对监测站点、频次的要求大大提高,而目前监测网络的站点与监测频次离需求差距甚远,全国开展监测并能够达到每月一次监测频率的重要省界站不足200个,每旬一次监测频率的重要供水水源地站不足50个。由于监测站点及监测频次不足,对这些环境敏感区域的水质状况不能做到实时掌握,对供水部门更难以提供水质预警预报信息。对于其它水质信息,如突发性、随机性很强的水污染事故的水质信息,污染源水质信息,洪峰过程水质信息,断流后复流的水质信息,闸坝、水库调度过程等水质信息也掌握较少,不能满足水行政执法监测,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需要,无法有力支撑水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信息流程不畅,共享程度低。按照国家防办和我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做好旱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旱[2005]11号)文件,我局要报送重点干旱缺水城市供水水源及水质污染严重河流的重要水质断面的水质信息,但目前水质信息报送的状况不及时,难以满足国家决策部门和各应用行业及社会公众对水质信息日益提高的需求。 在信息共享方面,存在着标准化程度低,缺乏统一的信息传输管理办法,全国性的水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各单位自成体系自行管理各自的信息,不能实现各流域和省(区、市)间的水质信息共享,制约了信息整体效益的发挥。 监测能力不匹配,影响监测网整体能力的发挥。目前,有相当的省区及地市分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现代化成度不高,移动监测及自动监测能力有待加强;随着国家对水污染控制更加严格,水质监测项目大量增加,尤其是对有毒有机污染项目的监测,已从原来的不足十项,增加到80项。而目前,大部分省区监测机构不完全具备监测有毒有机物的能力,与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 技术标准等不完善。1998年修订颁发的《水环境监测规范》已实施近十年,随着工作的深入发展,许多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水质监测工作的需要,规范的内容需做相应补充修改,如水功能区监测、排污口监测、省界站点设置等内容需要从技术层面上予以规范。 三、"十一五"水质监测总体思路、目标及要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水质监测工作的需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规定的职责,针对目前我们水质监测工作的现状,提出了水质监测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供大家讨论。 总体思路 以能力建设为支撑,强化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水质监测能力;以信息采集为重点,强化分析评价和信息服务,努力提高水质监测的服务质量,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更为及时准确的信息,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撑,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工作目标 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质监测站网建设;推进移动监测以及水敏感区域、供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掌握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基本状况尤其是主要入河排污口、省界水体的水质状况;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完善监测成果分析评价方法,加快水质信息系统建设和资源共享步伐,及时编发流域及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快速、准确的水质监测成果。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提出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流域机构水资源保护局、水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局领导要提高对水资源保护工作和水质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水质监测工作的领导,理顺水质监测工作的资金渠道,加大对水质监测工作的投入力度,及时解决水质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水质监测能力,拓宽水质监测服务领域,要按《水法》以及新颁布的《水文条例》的要求,去做好水质监测的各项工作。 2、继续加强水质监测的能力建设。 "十五"期间,尽管在水资源监测项目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改善了水资源监测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流域基层监测中心基础差、历史欠账多,且流域监测网具有战线长、涉及面广的特点,使得流域监测网整体监测能力还很薄弱,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按照批准的《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十一五"建设规划》,协调好《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十一五"一期项目建议书》内容,加强快速机动的水质应急监测和流域直属分中心的能力建设,推广自动监测技术,切实做好前期工作,为增加投入做好项目储备。 十五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加强了水质监测的能力建设,尤其是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广东等省市投资力度很大,水质监测能力迈上新的台阶。部水文局也注重加大对各省、自治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十一五期间,还将继续加大投入。同时也希望各省区水文局,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省区要继续努力争取多方的支持,尽快提高水质监测能力。 3、进一步拓宽水质监测范围 要按照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质监测工作的要求,完善站网,加强监测,不断拓宽水质监测范围,要在加强水功能区监测(特别是省界监测)的同时,加强城市和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有毒有机污染物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 2005年3月28日,部水文局和农水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水文水资源有关工作的通知》,目前河北、江苏、山东、山西等省水文部门根据通知的要求积极参与了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与评估工作,但全国发展不平衡,希望各地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 4、大力推进水质信息系统建设 这几年我们在信息系统建设上抓标准化建设,颁布了《水质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规定》(SL325--2005)标准,组织开发了《水资源质量信息管理与分析评价系统》,并作为水资源质量信息管理与共享服务体系建设的初步成果下文要求在全国试运行,但由于各地在经费投入、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各地发展很不平衡,目前系统建设推进缓慢。为尽快提高水质监测对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基础支撑能力,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水资源质量信息管理与共享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已自主开发相关系统的单位,应根据《水质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统一数据格式和接口,为信息共享奠定基础。没有进行自主开发的单位,应按水文质[2006]86号文精神,首先加快《水资源质量信息管理与分析评价系统》的安装试运行进度,在安装与试运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我局将适时派出人员加强技术指导,推进水资源质量信息管理与共享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总之,要通过系统建设,理顺信息流程,实现信息共享,发挥信息的整体效益,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服务。 5、进一步完善水质监测行业标准 水质监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水质监测的标准是水质监测工作的基础。根据水利标准制修订计划,今年将组织进行水环境监测规范修订,规范修订后宣贯是保证技术标准正确实施的重要环节,尤其要加强站点调整,分析质量控制、规范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宣贯力度,通过宣贯规范,加强技术业务指导,以保证水质监测工作能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提供基础支撑的需要。 需要强调的是,当前在一些水环境监测机构,特别是管理人员中有这么一种倾向,片面认为计量认证的要求就是水环境监测全部的技术和管理的要求,将《水环境监测规范》等标准技术规范的作用淡化了,认为计量认证通过了,水环境监测工作就做好了。其实,认真贯彻执行好《水环境监测规范》及相关的标准,是做好计量认证工作的必要条件。计量认证是依照国家有关计量法规进行的资质认定过程,不能替代水环境监测技术与管理的全部要求。要重视《水环境监测规范》及相关的标准的技术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 6、不断提高水质监测队伍素质 随着水质监测工作的深入及业务面的拓展,一方面是国家对水质监测要求的提高,检测项目不断增加,这增加了分析检测技术难度,需要较高操作水平的专业人员;另一方面近年来一些先进的大型仪器设备的购入,使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有所提高,需要对检测人员实施上岗前新仪器设备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尤其是大型仪器的岗位培训急待加强。此外,随着水功能区管理等水行政管理的加强,监测人员也需要加强管理方面的技术培训。因此,需开展专项水质监测技术培训,对监测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及监测管理水平等进行系统培训。今年拟将举办一至两期有机物监测技术培训班。以后每年都将结合全国水质监测工作的需要,开展专业的培训。 7、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基础研究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基础研究工作,重点加强水质评价、预测预报方法、微量有机物和水生物监测等基础研究工作。一方面,在面上组织推动有关研究工作,另一方面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重点研究。 同志们,水质监测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基础,这几年我们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困难。让我们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共同努力,开创水质监测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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