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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文局水情处、水质处被评为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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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通讯员 姜吉宇)11月27日,辽宁省直属机关团工委、辽宁省直属机关青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命名和认定2006-2007年度辽宁省直属机关青年文明号的决定》(辽直团发[2007]16号)(下简称为《决定》)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激励和引导机关广大青年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创建一流工作业绩,树立机关青年良好形象,根据《辽宁省直属机关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省直团工委决定开展2006-2007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和2001-2006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考核认定工作。
《决定》明确,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质处被评为2006-2007年度辽宁省直属机关 "青年文明号"。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情处2007年被继续认定为辽宁省直属机关"青年文明号"。
自此,辽宁省水文局已有两处室被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继续发扬成绩,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学习典型事迹,扎实工作,把荣誉变为动力,以文明创建助推各项工作。发挥"青年文明号"的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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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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